各環評編制單位:
為保證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和環境影響報告表(以下簡稱環評文件)編制質量,提高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效率,現就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附圖要求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基本要求
圖件需清晰、整潔、統一、齊全、美觀,字體顏色和項目輪廓需與底圖顏色明顯區別,便于辨識。
二、各類圖件要求
環評文件需附的主要圖件有:編制主持人勘察現場照片、地理位置圖、項目四至圖、環境保護目標分布圖、項目總平面布置圖、車間主要設備布局圖、環境功能區劃圖、環境敏感區分布圖、土地利用規劃圖、現狀監測布點圖(如有)、環保設施及排污口分布圖。各類圖件要求如下:
(一)編制主持人勘察現場照片:環評文件編制主持人手持《環評工程師資格證書》在具有代表性的項目現場的正面照片,標注拍攝日期。
(二)地理位置圖:應采用市和鎮行政區劃圖,項目位置局部放大,盡量呈現主要交通干道、水系、山體、公園、綠地等地標性較強元素,禁止制成四至圖的效果。
(三)項目四至圖:采用最新衛星圖片或無人機高空俯視圖片,無遺漏地標示四臨敏感點、企業、道路及道路對面目標的全稱;應框示四至目標的范圍;備寫敏感點方位、距離、建構筑物層數等信息。
(四)環境保護目標分布圖:采用最新衛星圖片或無人機高空俯視圖片,標示評價范圍;無遺漏地標示敏感點序號或名稱、輪廓、距離等,并附敏感點信息一覽表(含序號、名稱、類型、距離等信息)、風玫瑰圖。涉及大氣環境影響的,需明確廠界500米范圍內的自然保護區、風景名勝區、居住區、文化區和農村地區中人群較集中的區域等保護目標的名稱、與建設項目廠界(排放源)位置關系。涉及聲環境影響的,需明確廠界50米至200米范圍內聲環境保護目標。廢水間接排放的,無需調查水環境保護目標。
(五)項目總平面布置圖:須標注方位、廠區或建筑物主要尺寸、樓層及高度、危廢暫存設施、事故應急池、環保治理設施、排污口位置、各層平面布置圖(涉及多樓層的)。
(六)環境功能區劃圖:按環境影響要素相應提供環境空氣功能區區劃圖、地表水環境功能區劃圖、地下水環境功能區劃圖、聲環境功能區劃圖,在圖上標注項目位置、輪廓(應采用政府部門正式發布的環境功能區劃圖)。
(七)環境敏感區分布圖:項目200米范圍內涉及水源保護區、自然保護區等環境敏感區的,需提供項目邊界與環境敏感區邊界的疊圖;項目直線5千米范圍內有水源保護區、自然保護區等環境敏感區的,需提供環境敏感區與項目位置關系圖。
(八)污水排放去向圖:廢水進入污水廠的項目,提供項目與污水廠位置關系圖、區域污水管網分布圖。廢水進入自然水體的項目,提供水系圖、廢水排水路徑圖,明確廢水排放走向及入河入海排污口的具體位置。
(九)土地利用規劃圖:標注項目位置、輪廓。
(十)項目現場照片:改、擴建項目,以及“未批先建”項目需提供各車間、污染防治設施、排氣筒/排放口、原料倉、化學品倉、儲罐區、危廢暫存間、事故應急池等現狀照片(照片以拍攝內容命名);項目四至、近距離敏感點現場照片。
注:不需設專項評價的報告表項目,可以不提供上述(六)、(七)、(八)的圖件。
三、執行時間
本通知有關要求自2020年10月10日起執行(按我局受理環評時間開始算)。
四、其他事項
(一)國家有關技術規范提出額外要求的,需結合有關技術規范從嚴執行。
(二)如能清晰反映有關內容,相關圖件可以合并;位于已通過規劃環評審查的園區內且選址符合規劃環評要求的項目,相關圖件可以按報告表項目簡化,環境功能區劃、環境敏感點等圖件可以不另行提供。
(三)我局將嚴格審查有關圖件,發現弄虛作假、項目概況描述不全或錯誤、隱瞞現狀情況、遺漏環境保護目標等違規情形,按《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》、《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(表)編制監督管理辦法》等有關規定不予批準環評文件,并進行通報批評和信用記分,情節嚴重的,按相關規定實施行政處罰。
東莞市生態環境局
2020年9月15日